各市(区)旅游局,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、高新区交通旅游局,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,市旅游协会国际、国内旅行社、景区(点)专业委员会,市导游服务中心:
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,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,着力提高导游员素质和导游服务质量,更好地展现我市旅游行业诚信、创新、敬业、和谐的行业精神和导游人员的良好形象及风采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拟定于9月份举办苏州市第二届明星导游大赛,具体大赛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大赛的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为契机,以宣传“天堂苏州、东方水城”为内容,通过开展苏州市第二届明星导游明星大赛,以赛代学,以赛代训,努力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,选拔和发现一批优秀的导游人才,建设一支诚实可信、爱岗敬业、业务精湛、服务规范、执业文明的优秀导游员队伍,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,早日建成旅游强市提供导游人才保障。
二、 组织机构
1、大赛设组织委员会:
主 任:沈文娟
副主任:朱俊彪、郦梅坤、陆锋
成员:薛德信、秋强、王如东、叶菲及各市(区)旅游局分管领导,市旅游协会国内、国际旅行社、景区(点)专业委员会领导,市导游服务中心领导。
2、大赛设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7人组成,分别由上级相关部门领导,大专院校教授,旅游行业资深管理人员,中高特级导游人员组成(具体名单另定)
三、 参赛对象范围和条件
(一)范围:全市注册持证导游员(各景区持导游证的讲解员)。
(二)条件:
1.年龄相对较轻。
2.平时职业道德良好,导游讲解中文明服务,礼貌待客,受到游客赞许,连续2年无投诉(单位证明或质监所查询)。
3.持证导游(讲解)2年以上,年带团导游讲解累计70天以上(以单位证明材料为准)。
4.有扎实导游讲解功底,导游技能精湛,在本地区、本单位中出类拔萃。
四、 参赛内容及时间要求
1.导游、讲解员讲解。每位选手自选我市一处旅游景点,自拟导游词进行讲解,要求参赛选手表述准确,语言生动灵活、风趣,普通话标准,讲解流利连贯、完整,情节丰富,富有激情,不死记硬背。时间5分钟。
2.知识问答。参赛选手当场从已准备的问答题中随意抽取2道题(一道为问答题,一道为选择题)回答问题,评委视选手回答准确程度进行打分。
3.才艺表演。各选手根据自己特长和爱好,选择一种才艺(如歌、舞、曲艺、戏剧、器乐、绘画、书法等)参加展示,展示所用乐器和道具由选手自备,时间为4分钟。
在比赛过程中,评委将对选手的形象、气质、衣着打扮,形体语言等仪容仪表作出评判并适当给分。
五、 大赛组织报名及时间安排
本次大赛以各市、区旅游局,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、高新区交通旅游局,市旅游协会国际、国内旅行社、景区点专业委员会、市导服中心为单位,各组成一个代表队,要求各市、区旅游局,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、高新区交通旅游局每队选派不少于3名选手;要求市旅游协会国际、国内旅行社、景区点专业委员会、市导服中心每队选派不少于5名选手,统一向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报名,地址:苏州市十全街345号市旅游局四楼,电话:65263848,联系人:叶菲 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份,身份证复印件,带团天数、及无投诉的证明材料。
比赛分三个阶段,8月20日(初定)之前为选拔报名阶段,9月中旬为初赛阶段,9月下旬为决赛阶段(具体时间另定)初赛地点定于苏州市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三楼大教室,地址:十全街345号旅游培训中心大楼。决赛地点:苏州饭店吴乐宫,地址:十全街345号。决赛全过程录像。
六、 评分原则及分值
大赛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评分,大赛以百分制评分,评委现场打分量分,参赛选手分值中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加权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,选手名次按照分数高低顺序排列。
七、 表彰奖励
大赛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。复赛成绩前10名选手将获得苏州市明星导游员称号,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,后10名选手将获得苏州市优秀导游员称号,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元,并颁发证书、证章;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,可免去当年年审培训,晋升中级导游员考试时适当加分;决赛前10名选手将作为行业内优秀人才,进入旅游人才库,优先安排参加省、市重大任务接待、导游活动和重要培训等。另外,大赛组委会还将设立若干个组织奖和鼓励奖,发给奖牌和奖金。
八、有关要求
第二届苏州明星导游员大赛是我市导游员、讲解员的一次现场练兵,是深化文明城市、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,也是我市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和崭新形象的集中展示,比赛为各单位提供了相互学习、取长补短的平台和机会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要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,动员广大导游员、讲解员积极踊跃报名参赛,要严格按照参赛选手条件,认真进行选拔和推荐,把最好的选手推荐参加比赛,确保大赛的质量。
特此通知
附件:苏州市第二届明星导游员大赛报名表
二○○八年八月一日